陸法院審案 行政機關不得阻擋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先前推出「依法治國」,國務院日前跟進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列明各級政府不得假藉維穩暗示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
中國每年都有不少市民因地區政府及法院處事不公而上訪北京,但這些案件往往受到各級政府機關阻撓,中共行政機關消極對待行政應訴、干預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等問題依然存在、甚至時常發生,國務院遂提出10條意見以加強及改進行政應訴工作。
《意見》中要求行政機關不得藉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等名義,明示或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對依法應當判決行政機關敗訴的行政案件不判決行政機關敗訴;行政機關也不得以欺騙、脅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訴。另外,行政機關要積極出庭應訴,不能只派代表律師出庭。若未能出庭應訊,可改由委託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國務院此舉或在呼應習近平所提出的「依法治國」方針,在各類問題日趨嚴重、人民積怨已久的中國社會,或將成為人民訴求的一道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