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一例一休 時力版《勞基》明訂二例假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3日於院會質詢時,要求行政院長林全對核四及核廢料議題表態。(記者陳柏州/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3日於院會質詢時,要求行政院長林全對核四及核廢料議題表態。(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蕭軒/台北報導】

對於行政院將「一例一休」納入《勞動基準法》修法引發社會爭議,時代力量5日公布黨版《勞基法》修法版本,強調「反對一例一休、落實週休二日」,並提高對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之罰則。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表示,黨團版有6大特點,包括詳列工資明細、堅持兩天例假、勞工特休同步、落實連續休息、保護吹哨者、提高罰則保勞工。

時力版草案中,明訂提高勞工特休的日數,讓勞工與公務人員的有薪休假相同。同時為保障輪班制勞工的身心健康,草案訂定,輪班制勞工出勤間隔應至少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為增加勞工舉報雇主違法行為的意願,時力版草案也訂定「吹哨者條款」,增訂雇主不得因勞工的申訴,終止、解除、變更或不給予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權益的規定。

黃國昌表示,台灣勞工的平均工時2,100小時,遠遠超過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及美、日、德等先進國家的平均值,若實施「一例一休」,雇主就可藉由調整底薪及休息日的工資給付標準,用相同成本讓勞工每週工作6日,對提升勞工的工資並無實質幫助,也無法落實週休二日。

黨團總召徐永明也認為,「一例一休」拍板定案後資方已有所動作,包括要求填寫加班和夜班「被同意書」等,透過簽署文書讓勞工犧牲休息時間,因此他擔心「一例一休」不能保障勞工權益。

行政院長林全說,有鑒於照顧勞工工時和改善企業過度使用勞工的現狀,同時期望產業逐步轉型,「一例一休」是目前對勞資雙方最平衡的方案。林全強調,政策也會讓企業界有調整的時間,最終期望達到落實勞工每週休息2天的原則,如果真的要加班,則要給付較高的加班費用,並且是例外加班,而非常態性加班。

另外,勞工團體5日晚間聚集立法院群賢樓前抗議「一例一休」,並提出「勞工要二例」的訴求。前國會助理王奕凱表示,勞工工時過長是問題核心,若政府能同時把配套的3個面向:組織工會、落實勞檢提高罰則、檢討變形工時,同時修法,才是根本之道。◇

延伸閱讀
抗議一例一休 藍委占領主席台
2016年07月01日 | 8年前
政院定調一例一休 7天假取消
2016年06月30日 | 8年前
月加班112小時致癱 公司判賠1544萬
2016年06月30日 | 8年前
若休假不開市 國家稅收將少24億元
2016年06月29日 | 8年前
週休二日修法 加班費擬加碼
2016年06月28日 | 8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