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提修遺贈稅 改採三級累進制

行政院長林全(左)27日拜會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中)表示,下週總質詢「會大方洩題,絕對不突襲性質詢」。(中央社)
行政院長林全(左)27日拜會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中)表示,下週總質詢「會大方洩題,絕對不突襲性質詢」。(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鑑於《遺產及贈與稅法》2009年修正後造成租稅不公,時代力量黨團21日舉行黨團大會,會後黨主席黃國昌表示,時力將提《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將現行的10%遺贈稅單一稅率,改採三級的累進稅率,盼實現社會的「動態公平」精神;至於遺贈稅是否適合作為長照財源,黃國昌僅說「可以討論」,但對新政府考慮調漲營業稅作為長照財源,要「林全內閣請三思」。

黃國昌說,2009年把遺贈稅下修為一律10%的單一稅率,根本是為財團大富豪量身訂做的立法,造成租稅不公,因此時代力量將提出修法,將現行每年贈與220萬元免稅額下修至150萬元,遺產稅也將依據財產多寡設定級距,從現行徵收的10%提高至最多30%。

黃國昌表示,過去政府將贈與稅的免稅額提高至一年220萬元,導致遺產稅表面上雖然調高,但實際收到金額卻連年下降,因此若依目前時力版本進行課稅,未來國家有關遺產及贈與行為相關稅收,將多出2、3百億元,比原來增加2至3倍,可有效增加國庫收入,實現社會上動態公平。

至於新政府有意考慮調漲營業稅當作長照財源,黃國昌則說,「我真誠建議請三思」,因營業稅具累退及轉嫁性質,調漲恐會讓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造成民生物資漲價的連鎖效應,最後還是由終端消費者承擔。時代力量建議,奢侈稅實施範圍應可再擴大,讓有能力者多繳一點稅、多承擔一點社會責任,會比調漲營業稅來得適當。◇

時代力量版《遺產及贈與稅法》草案

課徵稅率

遺產金額

贈與金額

10%

1,300萬以下

150萬以下

20%

1,300~2,800萬

150~350萬

30%

2,800萬以上

350萬以上

資料來源:時代力量黨團 記者吳旻洲/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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