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竹教合併案 23位教授連署告學校

清大竹教大合併案,4月25日竹教大校務會議通過。((中央社))
清大竹教大合併案,4月25日竹教大校務會議通過。((中央社))

⊙林明新/整理報導

清華大學與新竹教育大學兩校合併案正在進行,但今天(6日)下午有23位清華教授,連署向新竹地院民事法庭提告,認為校方違反程序,盼訴諸法律,撤銷合校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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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與新竹教育大學併校一案於四月通過兩校校務會議,先前遭兩校學生反對,4月24日學生還在清大60周年校慶舉白布條抗議,認為併校資訊不透明,要求暫緩並重啟討論,也有部分清大師生北上立法院抗議,希望清大校方「修正會議結論」。

而6日下午,23位清華教授連署向新竹地院民事法庭提告,聯合報報導,代表發言的清華大學材料系教授周卓煇認為,清大校務會議同意與竹教大合併的決議,是清大校長肆意踐踏民主、違反程序正義手段造成的結果,認為校長賀陳弘違法斷章取義,引用錯誤條文誤導與會人士及會議後續的進行,認為其中有諸多弊端,法院應該予以撤銷。

自由時報報導,化學系教授游靜惠說,校長使出所有不正當手段,想用不合法的低門檻,足證他能力不足以擔當校長重任,應該下台。另外,合校案已影響外界對清大教學與研究水準的認知,對清大招生非常不利。合校計畫書中教師升等評量採一校兩制,將造成教師們的權利義務的不公平,對校務推展不利。

教授們說,令人不解的是,竹教大在此案中是被消滅的團體,竟只以校務會議二分之一為通過滅校的門檻,明顯違法。總而言之,本合校案違法多端,法院應撤銷合校案決議。

清大教務長戴念華回應,尊重教授們的權力,根據組織章程,「校務會議成員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通過」,這是沒有問題的,會議全程錄音也公布於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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