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官員:應釋放告江法輪功學員
就大陸局部地區相繼出現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和抓捕事件,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的東亞政策高級分析專員Tina Mufford女士接受本報採訪表示,中共這樣的抓捕行為根本不合法,訴江法輪功學員應該獲得釋放。中共政權應該對法輪功學員的控告做出回應。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屬於美國聯邦政府的行政機構,依據1998年的《國際宗教自由法案》成立,所有人員皆為聯邦員工,8位委員分別由美國總統及聯邦參議院、眾議院的領袖任命,是跨黨派的獨立運作政府機構。USCIRF的建議在美國主流社會,被認為是評估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黃金標準。
支持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
對於中國大陸出現逾20萬法輪功學員及其親屬控告江澤民的浪潮,Tina Mufford女士表示,「這些人因信仰而被迫害得太久、太久。他們別無其他選擇。這些控告對中共、對世界來說,是一種信息──法輪功學員不能再被忽略了,他們希望全世界知道他們所遭受的暴力對待。」
「每一位中國人有權利通過法治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基本自由和信仰自由。」中共綁架逮捕訴江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非法的。
建議美中對話當面提法輪功議題
Tina Mufford女士呼籲,中共應釋放因控告江澤民而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
Mufford女士還建議,美國應在美中戰略經濟對話中,面對面向中方提出宗教自由和人權侵犯問題,提出法輪功學員、基督教徒、藏傳佛教徒所遭受迫害問題。
陸訴江法輪功學員遭非法逮捕
從2015年5月開始至今,有超過20多萬的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實名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告上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這些控告人或者他們的親人遭受嚴重迫害,甚至致殘、致死。
據明慧網報導,在過去7個月中,遼寧省朝陽市至少20名法輪功學員因為依法控訴江澤民(訴江)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12年,至今仍有50多人面臨非法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