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信仰 竟遭84小時「人間煉獄」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酷刑意示圖。(明慧網)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酷刑意示圖。(明慧網)

【記者高靜/報導】

原遼寧省撫順乙烯化工有限公司儀錶車間的專責工程師張慧強,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真相,2002年5月遭受了中共警察84小時的「人間煉獄」式的酷刑迫害。

據張慧強的自訴,當天他被警察帶到辦公樓的地下室,兩人就將他強壓在椅子上,然後用手銬、繩子把他的雙小臂、腹部、腰和雙小腿分別緊緊地綁在椅子的兩扶手、椅子背和椅子的兩前腿上。「我幾乎就是這一個姿勢被綁在這把椅子上坐了80多個小時。」

攻心逼供

當時,警察告訴他犯了「反革命罪」,並表示:「看看你的認罪態度,你態度好哪,和我們配合的好哪,把你做的事、都和誰聯繫告訴我們,我們和上邊給你說點好話,少判你幾年,態度不好又不配合,那我們也幫不了你。」

由於張慧強不願配合,警察開始用張的工作、妻小來威脅逼供,但仍然不起作用。

熬鷹(不讓睡覺)

當晚,警察交班時,還特地吩咐夜班警察晚上一定不能讓張睡覺,而且不能給食物和水,也不讓上廁所。據張慧強敘述,警察見他稍微打瞌睡便打他的頭、臉、大腿,或是往他臉上吹菸、踹椅子、大喊等。「這一夜好像過了一年一樣漫長。」

「穿林海」

因經歷了一夜折磨,第二天早晨,張慧強感到頭痛目眩、口渴、飢餓等不適,此時惡警再放話:「我就不信你能挺得住我們的手段,現在給你最後3分鐘考慮時間。」

3分鐘一到,警察們便開始對他拳打腳踢、抽皮帶,打得他兩眼直冒金星。一名警察突然坐到他一條腿上,另一名警察將他另一條腿抬起向胸前靠,然後將小腿向頭後拉,這樣猛然快速重複了好幾回,令他腿、背部感到無比劇痛。警察邊拉邊說:「知道嗎?這就是坐著『穿林海』。」

火刑

接著,警察拿出了打火機,開始用火幫張慧強「剃鬍子」,燒到他的上下嘴唇、下顎和鼻孔起了大泡。接著,警察又將他的褲子脫掉,開始用打火機燒他的生殖器官,頓時發出皮膚和毛髮被燒焦的嗆人氣味,發出吱吱的聲音,並開始冒煙。

燒了一會兒,由於警察拿不住燒熱的打火機,只好停手另尋他法。警察深吸了幾口菸,然後將菸頭杵在張慧強手上,並用同樣的方法將張的10個手指指甲全部燙熟。

在84個小時的刑訊逼供之後,張慧強又被劫持到撫順南溝看守所迫害10個月,最後被判冤獄5年。

張惠強在監獄中同樣遭到各種虐待——強迫奴役、關小號、「獄中獄」(二十四小時被監控限制自由),到冤獄期滿回家時,他一口的好牙僅剩6顆。而且中共還對他進行經濟迫害,令他生活非常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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