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懸掛違法或變造車牌重罰
部分用路人使用偽造車牌或變造車牌號碼行駛高速公路,企圖逃避繳交通行費,經地檢署提起公訴,已遭法院判刑重罰。高公局表示,已偕同國道公路警察局及公路總局等單位,研議相關防範措施。
高公局表示,自國道全面實施計程電子收費以來,陸續發現部分車輛號牌有故意遮蔽、未懸掛(使用違法設備)、偽造及變造等違法情事。
高公局表示,發現偽造、變造車牌車輛約有200~300件案件,目前9件起訴。案件採一罪一罰方式,處以有期徒刑2~3個月,同時視違法程度賠償國庫損失。
高公局呼籲,受罰情節最重有民眾累積40~50案,被處以緩刑2年,需賠償36萬元,用路人應正確懸掛車牌,切勿心存僥倖及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