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追國道欠費 累積300元移送強制執行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6)日表示,計程收費第一年,因用路人通行國道未主動繳費以致欠費逾期未繳金額約1.5億元,104年9月再統計103年未繳通行費已降低為1.1億元,後續針對欠費達300元以上者將進行強制執行作業。
高公局表示,英國倫敦擁擠費及愛爾蘭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對於應繳的通行規費,短期內未繳費者,立即加收罰鍰,超過一定期間以上仍未繳費時,還會有高額罰鍰外,並即進行強制執行追討欠費,相較之下我國追繳程序較為人性化,且欠費未繳率低於0.7%,遠低於愛爾蘭4%與英國2%。
高公局解釋,為了實施國道計程收費政策,提供每日20公里免費里程,加上橫向國道暫不收費,103年通行費為212.5億元,雖然比人工計次少5.5億元,強調人工收費需要30億元以上的營運成本,比給遠通的委辦服務費高。
高公局表示,人工收費時期,未付費車輛數占所有車輛數67%,而計程收費後,行駛國道未付費車輛數已減少到40%,且台北至高雄單趟旅行時間平均可節省10分鐘,離峰更可節省20分鐘以上,統計103年全年因實施計程收費所節省燃油約1,187萬公升,減少CO2排放約2.8萬公噸,整體節能減碳效益約24億元/年,對於整體社會之經濟效益,遠高於人工收費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