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享卸任禮遇 月領25萬禮遇金

前總統馬英九(前左)卸任後,可月領25萬禮遇金。圖為馬英九、總統蔡英文(前右)出席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大會。(記者陳柏州/攝影)
前總統馬英九(前左)卸任後,可月領25萬禮遇金。圖為馬英九、總統蔡英文(前右)出席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慶祝大會。(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江禹嬋 /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的法定卸任禮遇,除可月領25萬禮遇金外,另有首年辦公事務費800萬元,還有保健醫療、安全護衛8至12人,以及可受邀參加國家大典。而禮遇期與總統任期相同,因此馬可享禮遇至2024年5月19日止。

另外,昨卸任的前副總統吳敦義也有卸任禮遇,包括每月18萬元禮遇金,首年400萬元的辦公事務費,另享保健醫療、安全護衛4至8人,以及可受邀參加國家大典。吳任期4年,禮遇期至2020年5月19日止。

此外,前副總統呂秀蓮、蕭萬長都在昨天停止卸任禮遇,呂秀蓮是從2008年起享8年禮遇,蕭萬長則是從2012年起享4年禮遇。

我國另一位仍享卸任禮遇期的卸任元首是高齡93歲的前總統李登輝,因該法自2007年1月起實施,李曾任12年又4個多月總統,可禮遇13年,卸任總統禮遇期至2019年底止。因李曾任3年7個多月副總統,因此之後仍可享4年卸任副總統禮遇。

至於前總統陳水扁,因該條例規範卸任總統若犯內亂、外患、貪汙罪,一審判有罪就停止禮遇,2010年11月陳因龍潭購地案判刑有罪定讞,因此其卸任禮遇已全數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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