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除役 朱立倫:須納最終處置場選址
環保署環評大會上週審查核一廠除役計畫,決議此案進入二階段環評審查。因為台電提出的計畫不包含最終處置設施,新北市政府擔心,核一廠區可能成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等於永久存放。
新北市長朱立倫10日在市政會議強調,核一廠除役後,絕不能變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他不會同意新北市境內新設任何核廢料儲存設施,並要求台電要將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規劃納入除役計畫中。
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指出,核一廠2部機組使用年限皆屆滿40年,1號機預計民國107年12月5日除役,2號機預計108年7月15日除役。
劉和然表示,在核一廠除役過程中,勢必要拆除建築物,但包括使用過的溼式或乾式核燃料棒、相關設施、建物結構、工作人員穿過的衣服等都含有放射性物質,屆時這些核廢料要放置哪裡都是重要問題。如果台電要在原址新建暫時堆置場,萬一放著不遷移,核一廠將變成最終處置場,新北市政府和全體市民都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