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公司虧億元解散 議員告背信中市府喊冤
台中市BRT快捷巴士於去年7月轉型為優化公車道,10個多月來,因BRT公司出現上億虧損,市府日前對外宣布解散公司。對此,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28日召開記者會抨擊說,台中快巴公司因退出台灣大道聯營,才造成嚴重虧損;依《公司法》董事受全體台中市民委託,卻未忠於營運導致虧損、甚至清算解散,將具狀向台中地方法院告發台中市副市長張光瑤董事長等15人。
黨團書記長楊正中、黃馨慧表示,當初BRT公司與3家民間業者聯營黃金路線、即台灣大道,收益部分公家與民間業者可各分50%。且BRT公司民國103年盈餘3,700餘萬元、104年盈餘1.7億元,退出聯營後,104年實質虧損1億元、105年虧損達1.64億元。痛批BRT公司是100%公營事業,資本額為全民支付,將依《公司法》中「廢弛職務」告發。
針對議員質疑,台中市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快捷巴士公司階段性任務已結束,如繼續經營恐遭質疑浪費公帑,市府基於公共利益及政策考量,決定解散該公司,並將循相關法定程序清算解散;且市府為該公司單一股東,董監事是遵照唯一股東的決定,並未違背其任務,也無為自己或第三人獲取不法利益,並無《刑法》第342條的背信問題。
交通局長王義川回應說,快捷巴士公司是公營,營運目的是創造市民最大福利,但過去經營BRT路線是企圖與民爭利。他也指出,最初規劃BRT路線是由公司獨家經營,上路後、卻拉了3家民營業者聯營,政策轉折令人費解。至於BRT系統留下的場站設備將繼續善用,並非所指的「虧損2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