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阻噪音車輛及酒駕 台中速測速罰
「馬上測、馬上罰」。台中市環保局與警察局交通大隊聯手,並會同台中區監理站進行噪音車輛及酒駕聯合稽查,一晚攔下、臨檢17輛改裝車輛,查獲9輛不合格,共開立5萬4千元罰單,將持續不定期聯合稽查,遏阻違法,保障環境安寧。
「酒駕、車輛噪音」為市民公認的兩大道路公共危害。環保局與警察局日前在台灣大道、文心路口設置檢查哨點,攔查行經該路段的汽、機車,檢查是否改裝。經初步認定有噪音汙染之虞的車輛,再依《噪音管制法》第11條,要求進一步檢驗。
環保局指出,4月開始,會同警察局、監理站等單位聯合稽查,共攔檢45部車輛,其中24輛檢測不合格,已依規定處理;未來每月將持續不定期在重點路口攔檢,現場檢驗之噪音值若超過管制標準,即由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新台幣6千元至2萬4千元罰鍰,環保局並持續通知車主複驗至合格為止。
環保局呼籲,攔檢勤務採「馬上測、馬上罰」方式,以遏阻改裝車輛的惱人噪音。民眾若發現噪音車輛,可記錄車號、發現地點、時間、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照片或影片,上傳至檢舉網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