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鋼筋刺傷眼球 受害家屬提國賠
一國中生3月底在西屯區福瑞公園活動時,眼睛意外被公園內支撐櫻花樹的鐵條插破眼鏡,破碎鏡片刺傷右眼,送台中榮總急救。黃姓家長憂心造成永久性傷害,轉向市議員投訴,認為區公所採實支實銷醫療費用,日後復健壓力沉重,擬申請國賠。台中市府表示,應以小孩醫療為優先,才採實支實銷方式;法制局則建議家長先與區公所進行調解,同樣具有法律效力,避免國賠審議如未成功,進入訴訟階段花費更多時間。
「住院10天、2次手術,恐怕已難挽回視力!」黃爸爸批說,相關主管機關不用負責嗎?並指責公園管理單位事後竟在公園貼出「未滿16歲需由家長陪同,出事不負責」的告示,完全是在卸責,將申請國賠。
林里長表示,在公園設置「福瑞社區公園屬開放空間,進入公園(未滿16歲需大人陪同)遊樂、休憩者,需自負安全」的警語牌,只是想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並沒有惡意。不過,西屯何區長也認為,警語牌內容並不適當,已要求撤除。
協助出面控訴的市議員楊正中表示,除福瑞公園外,還有港尾里廣昌公園路燈電箱損壞多年、電線開關已裸露在外,「試問,電死人誰負責?」11日市政會議上,副市長林陵三要求建設局全面檢查公園遊樂設施及路燈變壓器裸露情形,另由法制局協助家屬申請國賠事宜;至於代管公園的里長,仍須持續協助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