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擬廢導護制度 護童由家長老師共同執行
中小學教師要不要站導護?引發多方論戰。台中市教育局長彭富源邀家長、校長、教師三方團體代表,就學童上、下學安全協商,達成初步共識,將廢除現行導護要點,導護工作改由家長、老師共同參與,並將另訂更周延的執行要點,盼爭論多時的「導護工作」能長期、順利地推行。
校門口上、下學,車潮、人潮湧現,家長接送車輛一台接一台,汽機車常塞爆路口,交通亂象易生意外。台中市府5年前明訂教師不得拒絕站導護,引發教師工會抗議,認為教師無交通指揮權,接送上、下學應是家長職責,認為交通導護不該有強迫性,安全維護該交由專業指揮,並向市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仲裁」。
教育局在邀約三方協商後,廢除原導護制度,新要點訂定,導護工作將由老師、家長、社區愛心人士共同參與。其中,當老師執行導護任務時,學校應為其妥適安排課務與級務工作,才不會耽誤學生上課權益。
為落實導護工作,教育局表示,每學年將安排教師、家長等新進導護志工,參加職能基礎訓練,同時評選提報交通部金安獎公開表揚;此外,凡因執行導護工作而涉及訴訟者,將由教育局延聘律師提供協助;若值勤時有意外,依《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給予慰問金。
彭富源說,新要點開全國先例,以直轄市高度與經費進行資源整合,加上跨機關協助,盼為307所國中小建構安全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