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引起的肌肉病變
現代人生活與飲食形態的改變,高血脂與高膽固醇的問題越來越普遍,使用降血脂藥物的人也越來越多。但是降血脂藥――斯達汀類藥物(Statins),可能導致肌肉病變的不良反應卻往往容易被忽略,若不能及時發現,將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
藥物是為了治病,但亦可致病,即導致另外一種病。由於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很難掌握同樣的藥物同樣的劑量下,在不同人的身上可能產生不同的反應,這些不舒服的反應,有些人稱之為藥物過敏、藥物副作用或藥物不良反應甚至嚴重到藥害的程度。藥物引起的肌肉病變就是一種藥物不良反應。
案例一膽固醇過高的中年人
一位45歲中年主管因為膽固醇過高,最近服用降血脂藥物1個月後,右側頭肩頸肌肉群,經常感到痠痛,前來求診。筆者建議暫停服用降血脂藥後,肌肉痠痛消失。
案例二糖尿病的老年患者
65歲男性,有糖尿病病史,生化檢查膽固醇340mg/dL,三酸甘油脂508mg/dL,服用降血脂藥atorvastatin(20mg)一天一次。約2週後出現倦怠、尿量減少,再3日後,無法行走,送急診就醫。最後診斷為橫紋肌溶解併急性腎衰竭,經血液透析等洗腎治療後緩解。
此2案例都是因為服用斯達汀(Statins)類的降血脂藥產生的肌肉病變。案例1只是肌痛而已,停藥後症狀即消失。案例2則產生橫紋肌溶解併急性腎衰竭嚴重不良反應。
肌肉病變典型症狀
病患主訴:肌肉無力、肌肉疼痛,而上臂和下肢等近端肌肉無力是重要特徵之一,且肌肉無力遠甚於肌肉萎縮的程度。
肌肉病變分類
肌肉病變(myopathy)可分為肌痛、肌炎、橫紋肌溶解症(rhabdomyolysis)三種。
引起肌肉病變的藥物
常見引起肌肉病變的藥物,包括抗生素、抗癌藥物、胃潰瘍藥、抗病毒藥、類固醇;降血脂藥、抗病毒藥、抗黴菌藥、抗甲狀腺藥物、抗高血壓用藥等等。發生率高低與劑量成正比,即用量越大越易發生。
其中,類固醇是最常引起肌肉病變的藥物,稱為類固醇肌肉病變。
服藥後的病變時間
發生肌肉病變時間,約服藥後1星期~4年內發生。此時運動後會有更明顯的感覺,多數於停藥後約1星期~4個月後可得到緩解。
藥與毒.一體兩面
藥物引起的肌肉病變,通常是不知不覺的,臨床症狀可能出現在使用藥物後的數天到數月不等,如果能把原因找出來,嚴重的情況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一旦真正發生「橫紋肌溶解症」時,通常在治療上必須給予大量的液體,鹼化尿液,及使用利尿劑,其目的在於減少肌球蛋白對腎臟的損害。
每種治病藥物就像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樣,是毒還是藥考驗著醫師的智慧,儘量遵守「少用藥」的原則。如果非不得已用藥時一定要遵循專科醫師的醫囑。其實,許多人罹患痛風、高血脂、高血壓、高血糖等文明病,只要往內找,稍微改變生活飲食習慣就可以「不藥而癒」了,千萬記得「用藥」不是唯一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