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化石燃料補貼 學者:綠能政策應更積極
我國化石燃料補貼金額每年高達6億美元,台灣中油公司董事長林聖忠指出,這將阻礙再生能源發展。台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吳啟禎表示,他認同林聖忠的說法,不過,取消補貼必須有更積極作為,不只是提高綠能使用率,也應有更積極的綠能產業政策。
吳啟禎說,例如:台灣是太陽能面板生產大國,可是太陽能發電涉及很多科技,同時也是附加價值最高的部分,台灣依賴德國等國外技術,能否突破技術瓶頸、建立自主性綠能產業,對我國經濟動能非常關鍵。風力發電也是一樣,例如:上緯公司可以生產風力發電葉片,但是,風力發電機牽涉更高深的技術,國際大廠都已卡好位了,但是,台灣發展綠能的意識至少落後20~30年以上。國外有更嚴謹的環保觀念,逼使其廠商與技術員必須設法滿足社會進步的要求,這就是科技循法規前進的重點。
台灣一直處在依賴降低成本的模式,能源也是一個很重要項目。馬政府施政時,曾經想調高電費,解決台電的困境或發展綠能。但是,台電內部有很多治理上的問題,導致民眾不信任,甚至質疑多付的電費到哪裡去了,台電獨占的結構也妨礙台灣綠能產業的發展。
「過去的經濟結構把石化業當成經濟命脈,但有更多其他的產業需要關注及發展。」政大公共行政系教授杜文苓指出,化石燃料補貼包括對民間電廠的補貼,卻導致民間電廠以較差的煤來製造相當多的汙染與排碳。如果能設一些機制,例如:在電力管理相關法規中要求電力來源、能源使用必須對環境友善,就會形成一些改變。
關於化石能源在台灣的發展,例如:高雄氣爆後,要不要成立高雄石化專區、石化業何去何從?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認為,若拿掉所有不當的補助政策,使外部成本(健康、氣候、環境等)都內部化,以及因應溫室氣體減碳趨勢,石化產業能不能生存就由市場機制去運作。台灣生產的石化產品七成是出口,但近幾年受到中國大量蓋石化廠的影響,已大幅衰減。
協助中小企業綠化 鼓勵民眾使用綠能
COP21之後,綠能已經成為必然趨勢。台灣超過95%是中小企業,但中小企業不見得有資本可以發展綠能,政府應如何協助其綠能改善?吳啟禎表示,政府可提供融資協助,或將學術科研力量引進實務當中,建立科技研發平台以協助廠商突破技術瓶頸。
化石燃料補貼取消後,可以轉為綠能補貼。吳啟禎說,如果中小企業添購綠能發電設備(太陽能板、風機等)需要資金,政府在融資方面可以給予利息補貼,每年6億美元的化石燃料補貼的確可用作綠化融資的來源。
至於一般民眾是否應該給予補助,例如:利用碳稅、能源稅等更有效地鼓勵民眾發展綠能?吳啟禎表示,發展綠能、降低對石化的依賴是非常大的工程,需要一起運用不同的管道與方法,碳稅、能源稅屬於價格機制的部分,確實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電業法》廠網分離 電業尋求自由化
台電1月大規模調整組織結構,成立核能發電、水火力發電、輸供電、配售電等四大事業部,但是,綠能卻附屬於下級單位。吳啟禎說;「我想這跟整個發電利益共生集團有關係。」台電的高層退休後,都去民營發電廠任職,而民營發電廠依賴煤、石化產品的生產結構,由台電去發動綠能改革是困難的,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因應電業自由化,台電提出《電業法》,重點在於廠網分離。雖然立法院上一會期未通過,開春後已排定為優先法案。台大政治系副教授林子倫認為,輸電網部分可考慮開放給地方政府經營,以便開發地方財源。對於輸電網完全集中或是部分開放給地方政府,吳啟禎表示,輸電網比較難有效益上的回收,通常民營化、自由化會在發電部分,電網方面比較難經營,還是需要由國家的公共體系提供。
陳吉仲說,國民黨版本的《電業法》與民進黨版本有些不同,不過,重點在於分成生產、配售、銷售端市場訂價三部分。三者將來可拆開或以市場為導向,不過,市場導向必須使外部成本內部化。如果生產端完全開放,很多小廠商可能因為貪求最便宜成本而引進更多的煤,恐怕會製造更大問題。從生產、配售到銷售端三部分完全自由化時,再生能源發電各種可能性就會出現,但前提是不應該有外部成本未內部化的發電方式,加上各地實施空氣品質管制區或空汙總量管制,能不用生煤就不用生煤,電力市場將來會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