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登記結婚 可提前辦理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為了讓新人能夠在過年期間也能結婚,內政部指出,農曆過年2月6日至14日期間,民眾如有辦理結婚登記需求,可提早3個辦公日,於2月3日、4日及5日親自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如果新人有辦理結婚登記需求,可先電話洽詢欲前往的地方政府或戶政事務所確認,以免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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