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攝糾紛月均17件 消基會籲政府訂契約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許多人在結婚時,會找婚紗攝影來紀念這一刻,不過,也衍生不少消費糾紛,根據消保處統計,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底,全台共有87件婚紗攝影消費糾紛,每個月平均17件。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婚紗攝影契約範本揭示至少5天的審閱期,業者收定金不能超過契約總額的兩成。也呼籲政府單位盡速訂定相關定型化契約,落實婚紗攝影管理。

消基會表示,多數婚紗攝影業者不會具體介紹所提供的服務,許多新人因此於簽約付定金後,才後悔想解約,建議消費者於簽訂婚紗攝影契約前,應多了解業者的經營資訊與品質。根據婚紗攝影契約範本第12條,業者得收受定金,但金額不得超過契約總金額的20%;婚紗攝影契約範本,消費者可以帶回家審閱至少5天,業者若違反此項規定,可以主張業者的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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