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中嘉案 立委批偷渡連署重審
遠傳電信認購公司債入股中嘉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27)日決議附負擔審議通過。時代力量黃國昌、徐永明、高潞.以用3位新科立法委員,則在NCC前召開記者會,指NCC不該在立法院休會期間,審理這個影響民生甚距的重大法案。
中嘉是台灣最大有線電視多系統營運商,用戶數達129萬戶,市占率約26%,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經過公平會、投審會與NCC蒐集資料和公聽會、聽證會,以及委員會討論後,決議以附負擔通過,此案決議資料也將送投審會,由投審會做最後決定。
虞孝成說明,NCC參考了公平會決議,廣泛接受各界意見後,決議通過附帶同意荷蘭商NHPEA Chrome Holding B.V.申請投資案,NHPEA也做出20項承諾。此外也要求NHPE及其關係企業及直接、間接控制之系統經營者,未經通傳會核准前,不投資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包含新聞台、財經台。
若業者有違承諾事項,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裁處,可處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且可要求限期改善,不然可連續處罰。
而遠傳用迂迴的方式進入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領域,虞孝成表示,「以債作股」方式是遠傳債權借給荷蘭商NHPEA,不能有擁有董監事、 任免人事,而目前遠傳不具備有投資該案的資格;依據現行法律規定,NCC不會同意遠傳投資;若有查到「投資」的情形者,將依法裁罰這12家有線電視業者。
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則表示,上週NCC召開公聽會時,現場卻未看見任何一位NCC委員在場,且公聽會上還有很多質疑都沒釐清,但卻在27日要將併購案納入議程,所以他在上午特別以公民身分呼籲NCC別偷渡本案。
他質疑,遠傳在去年7月以170多億元公司債作股併購中嘉,明顯是要迴避「黨政軍條款」,但遠傳集團並非以貸款為主要業務,卻用比銀行聯貸金額更高的公司債持有方式來介入,在未來黨政軍條款放寬後,是否可以優先承購中嘉股份?時代力量將在立法院正式開議之後,要求NCC提出專案報告,追究責任。
稍晚NCC決議結果公布後,黃國昌表示,面對輿論強烈質疑,NCC還是通過了,更離譜的是,面對「萬一買方違反承諾讓遠傳介入業務經營、NCC會不會撤銷許可」的提問,NCC竟然只軟趴趴地說就依法裁罰。批評這種「橫柴入灶」的粗暴手法,清楚顯示了,馬政府所謂的看守過渡,根本是欺瞞的托詞,呼籲新國會必須硬起來,加緊腳步開始工作。
綠委發聲明 要求NCC重審
27日晚間,約30名民進黨第九屆立委要求NCC重審,做出不予通過的決議。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發布新聞稿表示,NCC的決議完全悖離法律精神,且在政黨輪替之際迅速做此重大爭議性決議,顯有違獨立機關的運作。包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其昌、書記長陳亭妃等人發表共同聲明書,嚴正要求NCC應重新審議這個案子。
遠傳:遵守所有條件
遠傳方面得知NCC決議結果後則表示,很高興策略合作夥伴美系外資MSPEA投資中嘉案,取得NCC核准,未來將全力配合所有審查流程,並承諾所有合作內容都不會違反公平會及NCC的附負擔條件。◇
中嘉案大事紀
2016/01/27
NCC附負擔審議通過,包括有線電視數位化,5年投資新台幣40億元等20項承諾事項。
2015/12/30
公平會附帶3條件通過,包括遠傳相關公司的董監事或經理人,出任中嘉網路董事比例不能超過五成;遠傳相關事業也不能直接或間接控制中嘉人事任免跟業務經營;摩根士丹利也不能轉讓超過的1/3中嘉持股給遠傳相關事業。
2015/07/30
遠傳董事會通過,擬以不超過171.2億元債權持有方式,與「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 Asia)策略結盟,取得中嘉網路的業務合作。
2014
頂新集團開價24億美元(約新台幣720億)與中嘉簽訂買賣合約,但因頂新爆發食安風暴,超過半年優先購買期限,最終破局。
2011
旺中旗下的旺中寬頻開價700多億元欲收購中嘉,但因外界質疑媒體與新聞壟斷,且未達NCC要求,2013年2月20日NCC決議不予通過。
資料來源:網路整理 記者郭岳仁/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