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適足率未達標 金管會接管朝陽人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6日宣布,朝陽人壽因為資本適足率未達《保險法》第143條之4之法定標準,低於50%,去年底淨值是負22億元,較前年底更惡化,且未在期限內完成增資,因此,自26日下午5時30分接管朝陽人壽。朝陽人壽將繼續營運,保戶權益不受影響,仍持續受理保戶之繳費、保險給付、保單借款、有效保險契約之變更或終止等業務,並繼續承接新業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6日宣布,朝陽人壽因為資本適足率未達《保險法》第143條之4之法定標準,低於50%,去年底淨值是負22億元,較前年底更惡化,且未在期限內完成增資,因此,自26日下午5時30分接管朝陽人壽。朝陽人壽將繼續營運,保戶權益不受影響,仍持續受理保戶之繳費、保險給付、保單借款、有效保險契約之變更或終止等業務,並繼續承接新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