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非財團 蓋樓經費核實編列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斥:「證交所從來就不是財團。」圖為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斥:「證交所從來就不是財團。」圖為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黃筠芸/台北報導】

日前媒體報導,台灣證券交易所即將在現址為空軍官兵活動中心的黃金地段蓋大樓,遭質疑涉及預算浮編圖利財團。30日金管會發布澄清說明,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斥:「證交所從來就不是財團。」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強調,「證交所是金管會所屬的公益機構,尤其立法院財委會幾乎每年都去視察,若是財團,財委會哪會去視察財團?」

金管會表示,鑑於證交所、集保公司、櫃買中心及期交所四家機構長久以來分別租用辦公處所,而且各國交易所絕大多數都擁有自己的大樓,考量現為空軍官兵活動中心之用地地點及面積適宜,基於業務推動及資源整合效益,四機構決定合署辦公,共同興建證券期貨大樓。

金管會澄清,前述四機構係依證交法及期交法特許設立,具高度公益色彩,並非一般企業或民間財團。

針對經費預算部分,金管會表示,證交所評估並經董事會通過之全案金額約124億元,並非媒體報導所載200億元,且該大樓係由四機構共同申請興建,未來相關經費將由四單位共同分攤支應。最後,曾強調每項都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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