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以工業油報關 南僑抗罰敗訴
南僑化工以工業用途名義,報關進口牛油及椰子油共5,770公噸,卻未辦理食物查驗登記,被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裁罰405萬元,南僑化工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5日認為,北市府衛生局裁罰有理,判南僑敗訴,全案可上訴。
南僑化工於2013年至2014年間,自澳洲及菲律賓進口食用的牛油及椰子油,然而南僑化工卻未向衛福部辦理食品輸入查驗登記,而是以免辦理查驗登記的「工業用途」名義報關進口。
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查獲此案後,因南僑化工營業地址設於台北市,全案移由北市府裁處。台北巿衛生局針對南僑報關不實南僑化工營業地址設於台北市,,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裁罰405萬元,對每批進口處罰15萬元,共計27批處罰405萬元。南僑化工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南僑化工未向食藥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登記,而是以「工業用途」名義,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衛生局開罰有理,判南僑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