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迷信 中共可開除黨籍

【記者簡真龍/綜合報導】

據港媒東網報導,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簡稱《條例》)今年正式實施,《條例》細化對黨員幹部組織,或參與迷信活動做出明確的紀律處罰規定。

根據《條例》,黨員幹部「搞封建迷信」將被分為「組織迷信活動」及「參加迷信活動」,其中「組織迷信活動」的性質較嚴重,組織迷信活動的黨員幹部,將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對不明真相的參加者,經批評教育後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不予處分。

對此,分析指,在2003年版《條例》中,「搞封建迷信活動」被列入「擾亂生產、工作、社會生活秩序」,形式上沒有成為單獨條款;其次,處罰更細化,「其實質是劃出了黨員幹部不可觸碰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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