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保上萬貪官命 中共不治本終滅亡
為應付反腐運動中的特大貪汙、受賄案量太多太深的情況,中共政法委於今年4月下旬,再提議把貪汙受賄、侵吞公款1千萬元(人民幣,以下同)以上的經濟刑事犯罪案,修訂為一般案件性質量刑。連政法委都坦承,「快承受不了」。若按照2000年8月以前刑事法規,將有上萬的中共官員等待執行死刑。
據新唐人電視台引述香港《動向》雜誌報導,中共中央會議訊息披露,截至今年10月底,被逮捕起訴的黨政國家機構、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中高級管理層人員高達3萬1,522人,其中貪汙受賄1千萬以上的就有1萬1,370多人。如果按照2000年8月以前《刑法》條例,這些官員面臨的都將是死刑。
報導稱,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10月下旬的中央政法委內務會議上報告稱,目前政法工作面臨的壓力、挑戰史無前例,而最沉重的壓力是在內部。因為目前有數以萬計待審理的黨政國家機關部門,系統涉嫌貪汙腐敗官員案件,以及數以千計涉外被通緝經濟刑事犯罪案件。
中央會議披露,對於這一沉重的貪腐處理壓力,法院承受不了,中央政法委承受不了,中央政治局更難承受。
今年4月下旬,中共政法委提議原來把貪汙受賄、侵吞公款1千萬或以上列作特大案件性質的量刑,修訂為一般案件性質量刑。據稱,這次修訂是自2000年9月以來,當局所作的第五次量刑急剎車。
當時的報告提到,隨著反腐的深入,更大的、集團性、規模性、坍方性案件會出現。按照當時的有關量刑條例,被判處死刑的案件數量很大。
有評論指出,中共不斷修訂官員貪汙受賄案件的量刑條例,可見其體制性腐敗及腐敗的嚴重程度。中共已經無路可走,只有拋棄獨裁的共產體制,才能破除貪汙腐敗橫行的大環境,重樹社會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