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鮮湯含雞成分 原料標示不符
台北市衛生局22日公布市售素食食品專案抽驗結果,抽驗20件樣品中,其中一件「羊肉鮮湯」素食被檢驗出含雞成分,與外包裝寫著「蛋素」相符,但是原料成分欄位沒有標示蛋相關成分。已移請製造業者所在地彰化縣衛生局辦理,並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說,「羊肉鮮湯」標示是「蛋素」,驗出有雞的成分,可能有使用雞蛋原料,但標示上又沒有寫明有雞蛋成分,因此被判定標示不實。
王明理指出,素食食品製造業者為使產品有更好的味道或口感,可能在製程中添加動物組織,或因生產線有葷素產品而致交叉汙染,甚至所使用的添加物就含有動物膠、魚漿或肉漿等動物組織,導致發生素食摻葷的情形,呼籲進貨商應自主檢驗,或慎選合格來源廠商,秉持職業道德良知,以確保產品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