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擬修師培法 先教檢再實習
師資培育制度將有重大變革,教育部10日舉辦師資培育大學主管聯席會議,會中決議明年2月將提報行政院修改《師資培育法》,將目前「先實習再參加教師檢定考試」,改為「先檢定後實習」,最快107年上路。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司長張明文指出,現行教師培育方式都是在實習結束後,才進行教師資格檢定考,未來將讓師培生先參加檢定考,考過了再實習,以避免對未錄取者的生涯發展造成過大影響。
張明文表示,目前教師養成過程是修完教育學程後,要先完成半年實習,才能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平均教檢每年有9千到1萬人報考,但通過率只有六成,有四成沒通過檢定考試,形成資源浪費。他強調,未來改成先檢定再實習後,實習人數會減少,讓學校可以集中資源在輔導實習教師上。
另外,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校長張新仁認為,「先檢定後實習」,可以讓師培生在半年實習中,不用忙著準備考試,避免干擾教學現場。有些學生不適合當師資,透過教檢可以先做第一關篩選,也可減少人力成本支出,先透過教檢檢測學科能力,再透過實習檢測教學實務能力,層層把關和檢測來選出優秀師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