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成、頂新判決迥異 綠委籲衛福部表態
頂新劣油案一審宣判無罪,民進黨立委陳亭妃1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同樣使用越南大幸福油品的油,今年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永成及久豐油脂公司等相關負責人有罪,為何頂新在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結果無罪?為何同一件事嘉義地院和彰化地院的看法、判決會南轅北轍?
陳亭妃說,依照《食安法》規定,從原料到成品是一路管制、不容切割,但彰化地方法院的判決卻將它切割了;而且根據嘉義地方法院對永成案的判決來看,不能因為精煉後的油檢驗通過、合乎標準,就將先前違法以飼料油販賣的原料認作合法。她質疑,同樣使用大幸福的油,頂新獲判無罪、永成卻有罪,不同法院有不同看法,根本讓人無所適從,衛福部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則說,衛福部官員曾私下告訴他,他們也不認同彰化地院的判決,但為何沒看到有人出面公開譴責,質疑根本是變相包庇頂新,「這不是護航什麼是護航」?
陳其邁呼籲,《食安法》8年修了8次,如果還要再修,他主張應該從產地到成品,逐一做系統性的檢查,自原料進口報關查驗到後端的成品檢驗都必須把關,每個環節都環環相扣,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急就章地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