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的「不作惡」 Alphabet放棄了嗎?
因為更名,Alphabet將其行動守則(Code of Conduct)上傳到投資者網頁。但是,有投資人已經發現到,之前Google最引以為傲「不作惡」的格言、共同創辦人布林(Sergey Brin)與佩奇(Larry Page)常掛在嘴邊的話,卻在新公司的行動守則中消失。
《財富》雜誌10月5日的報導說,Alphabet新的行動守則帶點「哲學」的味道,序言的第一句話便開宗明義指明:Alphabet的員工應該做對的事,遵守法律、作風光明磊落,並且彼此之間相互尊重。
2004年,在布林30歲、佩奇31歲時,他們是這樣介紹Google的:「Google不是一家食古不化的公司,我們也不想變成這樣的企業。」當時,他們將「不作惡」作為公司的非正式座右銘。
「不作惡」仍持續在Google的行動守則中發光。「不作惡」是Google人用來服務客戶的準則,但是「不作惡」不僅僅限於此,它還包括基於用戶的需求,提供正確無誤的資訊以及最好的產品與服務。同時,「不作惡」也指做對的事,遵守法律、作風光明磊落,並且彼此之間相互尊重。
針對Alphabet在投資人網頁上使用和Google不同的措辭,有人認為是一種成長與成熟的信號,這是一種對企業道德成熟的展現。當然,也有人將這種現象解讀為不祥的預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