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暴力受害者 向北市府求償千萬

民間司改會、義務律師團15日代表去年324遭毆打30位民眾,向北市府求償國賠1006萬元。(記者陳柏州/攝影)
民間司改會、義務律師團15日代表去年324遭毆打30位民眾,向北市府求償國賠1006萬元。(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義務律師團15日代表去年3月24日遭毆打30位民眾,向北市府求償國賠1,006萬元。律師尤伯祥指出,受害民眾在法院被當人球踢,法官也以各種理由駁掉請求,直到國中教師林明慧判決勝訴、台北市長柯文哲放棄上訴才找到曙光,他希望柯文哲能正視324事件其他民眾所受傷害。法務局副局長林淑華代表接受國賠協議請求書並表示,會就個案查明真相,盡速依法處理。

今年8月初,324暴力驅離行政院的受害人當中,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判決林明慧勝訴,並要求北市府賠償30萬元。民間司改會律師陳雨凡說,判決很清楚認定,警察使用暴力對待和平集會的民眾,以及警察帶護具蓋住識別章、隱蔽姓名的任何行為都是違法。

律師郭德田指出,去年員警執行公務並沒按照法令執行,最大爭議在於受傷民眾無法知道到底哪個警察打了他。很多民眾和平靜坐,莫名其妙被警察拖進人群中毆打,也看不到警員編號、名字。以至於後來追究法律責任時,個別員警不用承擔相關刑事、民事責任,希望柯市府對此謹慎檢討,建立明確警員辨識制度。

對於申請國賠是否可行,林淑華表示,剛收到請求書,整個事情都不清楚,必須做具體研議,不過,如果是依《警械使用條例》請求國家賠償,可能有不同的處理方法。陳雨凡說,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北市府必須在30天內決定是否進行協議,並於60天內完成協調,否則將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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