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量算法分歧 六輕協商再議
環保署14日召開六輕四期擴建環差空氣汙染物核可量及許可量第三次研商會議,由於環團數據遠大於開發單位台塑所提,環評委員建議,開發單位、民間團體提出數據要好好做勾稽;審查之前應先做釐清,許可的是單一製程設備,管的是單一製程設備還是有加總總量管制?協商很大是互信,台塑計算方式或減排數據,應請第三方公證單位證明,把數據交待清楚,會讓協商更容易。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出,原本在信任基礎上,答應用101年7月核發許可證的排放量來審查,但是雲林縣環保局102~104年又陸續給了新許可證,當然要用新的量,怎麼還在審舊許可量?理論上許可證到期才會發新可許證,結果發現同一個廠相同製程卻有2~3張許可證。環評還沒過,六輕五期很多的廠,雲林縣政府已經給許可證,環團認為雲林縣政府違法偷渡。要求前縣長蘇治芬、現任縣長李進勇公開說明。
雲林現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表示,按照法令,工廠只要有異動或變更,如負責人變更就會換發新證。只要核發新的許可證,舊的許可證就廢止。環評當時決議用101年的資料,環保局是希望用最新的資料,他已經向環保署空保處建議用最新許可證做逐一核對、釐清問題。
陳椒華以六輕高吸水性樹脂廠(SAP)為例,SAP廠VOC環評量每年排放量只有13噸,但103年新發許可證許可量卻是146噸,超出台塑所訂排放量(8噸多)甚多。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說,SAP廠有很多汙染源,統一收集到一根排放管道排放,所以計算排放量時只計算一根排放管道排放量,而不是把所有汙染全部加起來。但陳椒華質疑,SAP廠有16張操作許可證每張許可量都是8噸多,為什麼只管1個排放量(8噸多)?事實上不只SAP廠,其他如碳纖廠(CF廠)等也有類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