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菸未拒率61.9% 苗栗將嚴察證件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青少年吸菸行為問卷調查,苗栗縣於民國103年沒有因為年齡不足遭拒售菸品高達61.9%,高於全國的52.8%。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將加強對連鎖便利超商、一般商店及檳榔攤的輔導與稽查,並要求業者應先詢問年齡、請購買菸品者出示證件。
衛生局指出,若無法確認購買菸品的青少年是否成年,業者應先詢問年齡,並請其出示證件,若無法提供證件,業者有權拒賣,幫家長代買也是違反規定。依據《菸害防制法》,任何人提供菸品給未成年人,可處罰1~5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103年輔導1,987家次的菸品販售業者,開立9張處分書,104年迄今已輔導936家次菸品販售業者。根據《苗栗縣民眾檢舉菸品販售業者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檢舉違法販售菸品業者,獎金最高2萬元。◇(吸菸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