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菌新標示 7月起實施

食藥署為加強管理真菌類(如靈芝、樟芝)食品,要求7月1日起如實標示。(衛生福利部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為加強管理真菌類(如靈芝、樟芝)食品,要求7月1日起如實標示。(衛生福利部食藥署提供)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靈芝、樟芝、雲芝、蛹蟲草等保健食品在台風靡多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6日表示,「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這類食品外包裝的內容物欄位,應明確標示真菌類原料的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並加註其使用部位為子實體、菌絲體或子實體加菌絲體。

食藥署正式施行「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後產製的產品,若因標示不實而造成消費者誤解,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最高4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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