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放行違規 14國道員警被判刑
國道公路第五警察隊集體收賄案,高雄地方法院24日審結,認定田寮分隊長王國孝等14名警員長期收禮收賄,並包庇業者車輛違規行為。法院依貪汙等罪,判處14人1至12年不等刑期,並對業者陳明海等10人判處4個月至10個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王國孝等14名國道公路警員,涉嫌多次洩漏勤務內容給業者,並在業者所屬車隊在國道公路警察岡山分隊、田寮分隊轄區發生「裝載貨物超重」、「無照駕駛」等違規情形遭攔查時,透過司機與員警聯繫,得以不據實開罰單,僅以扣留行駕照方式放行。
判決書表示,涉案員警還於事後接受業者招待及餽贈禮品等,圖利業者減少繳交罰鍰至少41萬元。審結後依照貪汙等罪,判處14名涉案員警1至12年不等刑期,其中王國孝遭重判12年,褫奪公權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