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食安檢舉 獎金最高1億元

【記者徐翠玲 /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4日宣布「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未來只要檢舉食品攙偽、假冒、逾有效日期或使用違法添加物等重大食安事件,獎金核發比率提高為至少50%以上。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組長王兆儀表示,食品攙偽、假冒、逾有效日期或使用違法添加物等重大食安事件,依現行法令可開罰6萬至2億,以最高2億為例,檢舉人可獲1億元獎金。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重大食安檢舉案件,即使業者最終獲判無罪定讞,只要檢舉內容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屬實,檢舉獎金不得追回。至於一般食安檢舉案件,若查獲屬實,也得依罰鍰實收金額20%額度發給檢舉獎金。

類似屏東老農踢爆餿水油檢舉特殊重大食安事件,食藥署再從食安基金提撥獎金加碼,只要是各縣市衛生局的行政處分書送達或檢調對不肖業者起訴,食安基金另提撥10萬~200萬元獎金給檢舉人,若公司員工、前員工「窩裡反」檢舉,最高獎金為400萬元,即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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