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金門地雷區有條件還地於民

(記者吳旻洲/報導)

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規定金門政府若非經徵收程序取得的雷區範圍土地,只要居民在法案施行5年內提出合理證明,就能申請返還土地,且不受《都市計畫法》中相關規定的限制。不過修正案也規定,若地雷區的土地管理機關有繼續使用土地必要,應向土地所有權人租賃、購買或徵收。金門立委楊應雄表示,這是金門人期待已久的還地政策,據統計約有30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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