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點滴】 拾金不昧
讀國一時,偶然一次機會在路上拾獲現金200元(當時屬於大額鈔)。那時候的物價低廉,陽春麵一碗才3塊錢,因為老師上課有教導-要做個誠實的孩子,於是我四處尋找警察局,步行許久,終於找到了一間派出所,把拾獲的錢交給警察叔叔,警員直誇:「這孩子將來很有『出息』。」當然他做了紀錄,學校也得到了通知。
翌日學校的公告欄上張貼公文,表揚這位拾金不昧的同學,不但記了一支小功,訓導處還用擴音器全校廣播講這位同學的善舉;那次我初嘗到成名的滋味,走起路來輕飄飄的,曾經有好長的一段時間裡,我走路都會很專心看「地上」,但自此之後,這樣的際遇就不曾再發生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