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法》106年上路 76萬家庭受惠
為確立長照制度法源、整合長照服務體系及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立法院院會15日三讀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身心失能已達或預期達6個月以上者,依個人或照顧者需要提供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醫護服務。新法公布後2年施行,預計76萬失能者及其家庭受惠。至於朝野爭議最大的長照基金財源問題,經表決後決定以政府預算、菸品健康福利捐及長照保險上路來支持。
新法將所有長照機構納入管理
由於國內目前的長照機構各自受所屬法律規範,例如老人福利機構中的老人之家由《老人福利法》、《護理人員法》管理,榮民之家的法源依據則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新設的《長照法》把所有長照服務機構納入管理,並區分為到府服務的居家式、日間照護的社區型、全日或夜間照護的機構型、以及長照人員到家協助或訓練照顧者之家庭型4種,預訂在5年內整合所有長照機構。
不過由於朝野對《長照法》第15條的財源意見分歧,行政院與國民黨團主張,設置5年擴充編列90億元的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負責長照的基礎建設、培訓人力與均衡城鄉發展,基金由政府預算撥充、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支應;但民進黨團主張營業稅增加0.5%、或者贈與稅、遺產稅加徵10%。
立法院院會15日對《長照法》第15條進行表決,結果以60:39通過國民黨團版本,長照基金未來5年將至少編列120億元,資金來源由政府預算撥充、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支應;基金額度及來源在本法施行2年後檢討。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鄧素文表示,過去長照服務是模糊概念,立法後明確定義,包含偏鄉和失智等服務都可納入,預計國內76萬失能人口能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