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線自治條例爭議 高市議會辦公聽會討論

高市議會議長康裕成(左3)20日邀請學者專家舉辦公聽會討論,盼聽取各方意見,作為法案審查參考依據。(記者李晴玳/攝影)
高市議會議長康裕成(左3)20日邀請學者專家舉辦公聽會討論,盼聽取各方意見,作為法案審查參考依據。(記者李晴玳/攝影)

【記者李晴玳/高雄報導】

高雄氣爆暴露石化管線管理漏洞,高市議會20日邀各界相關單位舉辦公聽會,討論市府制定「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要求管線業者將總部南遷高雄,一同擔起安全維護責任,唯各界對此仍持歧見。

高雄市議長康裕成指出,針對自治條例的立法,議會有責任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並兼顧業者經營生存的權益。因此,在進入實質審查前,議會特辦理公聽會廣聽建言,盼提供議員正確資訊,以利審查。

經發局長曾文生說,現有法令並無規範工業管線的適用基礎,也無相關的法令框架可供適用,為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並讓業者保有轉型的機會,市府特別制定自治條例,盼業者善盡管線管理及維護的責任。

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廖義銘表示,政府為公共利益而致侵犯個人權利,須依比例原則制定法律,且行政手段與欲達目的要有關聯性;另包括要求業者將總部設於高雄、管理營運計畫實施、監理檢查費收費辦法的法律授權等,都應予以規範。

高雄大學教授簡玉聰則指出,制定工業管線自治條例係屬單一轄區,地方政府百分之百擁有立法權,中央不宜干涉,既有管線如要合法繼續使用,須有完整管理機制及法令依據,盼藉此創造管線安全、業者及市府的三贏。

義守大學助理教授吳明孝與台北大學教授陳慈陽,也肯定立法的必要性,認為讓業者與高市「生死與共」,才能促使業者重視管線安全。吳指出,立法設計須著重風險控制及管理,讓外部成本內部化更是重要。陳則強調,保障民眾健康安全及公共利益,遠高於業者的自由權及利益。

中油公司副總吳清陽表示,中油尊重地方立法,並配合管線相關監理檢查,但總公司南遷確有困難,各縣市若要求比照辦理,將如何因應?中石化公司代表則反映,中石化因氣爆,1條6英寸石化輸送管線被高市府斷管,造成了損失,盼市府未來能就管線「既有」部分,確切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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