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讓步 伊朗核協議需國會同意
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兩黨領袖14日表示,彼此已克服分歧,批准通過由國會來審議伊朗核談判最終版的法案。
據CNN報導,參院外交委員會14日以不記名方式通過這項法案,之後還需經過參眾兩院通過後,方可提交給白宮等待歐巴馬總統簽字後公布施行。
參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寇爾克(Bob Corker)14日說,兩黨有望達成的這項新法案將為國會在未來審議伊朗核協議最終版本的做法,提供法律支持。
法案的內容,它要求歐巴馬政府在達成伊朗核最終協議前,要將版本提交給國會審議,之後國會有52天的時間對此做審議和批准,其中包括前30天的初審和後12天用於國會在批准協議後送達歐巴馬總統。如果歐巴馬否決國會對伊朗核協議的意見,國會還將再有10天的時間審議歐巴馬的意見。
法案要求,在國會審議伊朗核協議期間,歐巴馬政府不得取消對伊朗的制裁。國會還要求歐巴馬政府在協議獲批准後,每隔90天要向國會匯報伊朗是否履行了協議的內容。
美國眾議院議長貝納當天表示,在參院通過法案後,眾院也將對此做出投票。他強調國會「絕對應該對伊朗核協議最終版本進行審議」。他說,歐巴馬政府似乎為了達成這項協議而不計代價。貝納也表示,他的出發點並不是要為核協議的達成設置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