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契團外傭 勞動部:初查無幫傭
阿帕契貴婦團參觀事件延燒,被爆出當天疑似有5位外籍幫傭入營,被用來帶小孩,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劉佳鈞表示,經初步了解,這些外勞不屬於外籍幫傭性質,比對當天參觀人的姓名,並無聘用外籍幫傭紀錄,若由外籍看護工照顧小孩,可處3~15萬元罰鍰,但仍待向桃園地檢署取得當事人身分證字號、當天參觀影像等資料才能確定。
劉佳鈞指出,清查26人中約來自6個家庭,目前初步將鎖定6個家庭來做調查,將進行3大方向進行訪視檢查,讓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雇主可處3~15萬元罰鍰; 若雇主涉及違法使用他人外勞,可處15~75萬元;若使用不實資料申請外勞,可處30萬~150萬元罰鍰,還可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
勞動部表示,桃園地檢署已經「分案」辦理中,勞動部已清查相關人員聘僱外國人資料,並依就業服務法查處藝人李蒨蓉等相關雇主,是否為合法雇主及有無違法指派外傭從事許可以外工作,也將徹查本案相關雇主,是否有不實資料申請外傭情形。
勞動局:違法雇傭者 可罰3至15萬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7日指出,已聯繫、發文桃園地檢署,並希望桃檢提供影像協助進行調查,以釐清當天進入園區的外籍移工,申請進入台灣的聘顧許可到底是看護工還是家庭幫傭。雇主若指派許可外的工作,就違反就業服務法將罰3~15萬元,外勞或外籍看護工以轉出為原則不會遣送。
賴香伶表示,資料顯示李、郭、石姓3位雇主雇用4位外籍勞工,1位菲律賓籍、1位越南籍、2位印尼籍,都是用看護工名義申請來台。當天外籍勞工確實沒有照顧受看護對象,表示是被雇主指派進入園區,但不確定申請進來4位外籍移工是否當天在園區出入的外籍移工,需要調閱影像確認。
勞動局副局長張基煜說,重建運用處派員到雇主家庭做訪視,由於李、郭、石姓雇主不在家,僅一名外傭在家,但未經雇主同意,不願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