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創開發案 廉委會:市庫損失20億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6日召開三創園區開發案調查結果審議會,三創案召委馬以工指出,當時財政局建議設定地上權,時任市府祕書長李述德捨棄地上權改以《促參法》開發,權利金最高訂10億元,低於公告現值15億元、市價粗估30億元,預估市庫至少損失20億元。
馬以工表示,當初都市計畫並未建議蓋停車場,該地又位於捷運忠孝新生站,逛資訊園區多為青少年,交通上理應鼓勵大眾交通工具,最後卻將精華地規劃為停車場,根本是倒果為因,停車場又以資訊業做為附屬事業,違反交通部補助附屬事業的精神。
廉委楊實秋則說,當初開發權利金訂在10億元,遠低於有償撥用的12億元,已違BOT準則,且土地基本價格就15億,怎麼會只訂10億?不論是富邦文創、京站都沒這樣訂的,此舉已讓市府至少損失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