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涉賄選案 國民黨祭停權處分
國民黨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賄選案10日遭收押,國民黨考紀會12日上午開會,最後決議對李全教做出停止黨權的黨紀處分。這是改組後的國民黨考紀會第一次開會處理黨紀處分案,雖然黨章規定涉及選罷法賄選案一審判決有罪才停止黨權,但考紀會最後決議引用廉能條款對黨譽有損,直接對李全教祭出停權的處分。
考紀委員討論非常熱烈,但都認為此案處理應該「回歸黨章規定」。依據黨章,一審判決有罪才停權,二審有罪才撤銷、開除黨籍,若此時就予以開除或撤銷黨籍,不但對當事人未必公平,也恐怕會影響司法判決結果。
與會者提到,委員們認為,目前李全教的犯罪事實、證據都還不明確,黨紀處分不應該隨媒體起舞,「依照黨章,甚至現在不應處理」,但為符合外界期待,才依照黨章「影響黨聲譽」,對李全教做出停權處分。
考紀委員認為,待一審判決後,再重新提到考紀會做出適法處分。李全教遭停權後,中常委資格也隨之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