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空地綠美化 中市年編6億控管
台中市鼓勵公、私有土地綠美化,以降低環境雜亂汙染,由環保局研擬「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預計3月提送台中市議會審議。
環保局表示,「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以促進「綠色大地」為目標,其16條條文包括:規範私有地無償提供政府部門執行綠美化的獎勵機制、由區公所輔導空地綠美化工作等。
環保局指出,台中市103年起推動空地綠美化4年計畫,首年主要執行台灣大道兩旁空地綠美化,在自治條例通過後,將連續3年,每年編列6億元預算,執行約65公頃空地綠美化工作,希望在107年,台中市每人平均享有綠地面積,可從目前的2.6平方公尺增加至3.26平方公尺。
環保局也指出,條例通過後,地主若將私有地提供市府機關使用,可免除繳納地價稅。此外,原由台中市清潔隊負責空地管理,但因空地數量太多無法有效列管,未來將改由區公所負責清查造冊、輔導空地綠美化,各區公所也可編列預算推動工作,以更貼切民眾需求,落實空地綠美化。
環保局長洪正中說,已邀集市議員、區公所、里長聯誼會及相關公會等190多個單位舉辦公聽會,並會與民眾充分溝通,再修正自治條例草案內容,預計3月送市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