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合宜宅弊案 檢方:葉世文求刑61年、趙藤雄9年
台北地院審理八德合宜宅等弊案2日辯論終結,對於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仍堅稱自己是被害人,而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則辯稱趙藤雄、魏春雄及蔡仁惠3人,為求減刑而顛倒是非,檢方建請法官對葉世文求處61年重刑,併科罰金3千萬元,而趙藤雄則被求處9年,併科行賄罪最高罰金50萬元。
趙藤雄在庭訊時向法官表示,他知道拿錢給公務員不是國民應有行為,但因害怕影響事業,並非要求協助,且自稱是「被害人」,請法官判他無罪。而收賄的葉世文則供稱,雖曾說索賄2,200萬元,但「遠雄不想付,趙藤雄卻說他硬要」的說法,完全悖離事實。
葉世文強調,他可體諒趙藤雄、魏春雄及蔡仁惠3人為求無罪或減刑,才顛倒是非、踐踏他人格來卸責,但他相信每個人都是好人,只是受外力影響而做錯事,事後他也真心懺悔,希望能交保回家過年,與家人團聚,培養善的力量。
檢察官認為,葉世文等人均不認罪,因此建請法官針對葉世文所涉的林口A7合宜宅案部分判12年、新竹眷改、八德合宜宅及淡海新市鎮各判15年,財產來源不明罪判4年,合計61年,併科罰金3千萬元。
至於趙藤雄所涉的A7、新竹、八德3案,檢方則建請各判3年,併科50萬元罰金,遠雄前副總魏春雄也是3項行賄罪,各求處2年6月,併罰50萬元;葉世文的女性密友陳麗玲則遭求刑12年半;而白手套蔡仁惠則因轉汙點證人,檢方建請減刑或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