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文坦承收賄 監院全數通過彈劾
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因合宜住宅開發案,涉嫌向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索賄2,600萬元遭收押起訴,引發社會關注。監察院彈劾審查會8日認定葉世文違失情節重大,以11票對0票全數通過彈劾葉世文,並將全案移送公懲會處理。
監察委員蔡培村、方萬富調查後,認定葉世文涉嫌利用經辦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等土地開發案的機會,向遠雄等建商索賄5,950萬元,得手2,750萬元,另涉及將3,317萬元可疑贓款藏匿女密友陳麗玲帳戶。去年7月北檢依貪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起訴葉世文,目前全案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查案監委蔡培村表示,約詢期間葉世文表現出悔意,對於放在葉世文陳姓友人戶頭的3,317萬餘元,葉世文一改在檢察官訊問時的否認態度,承認大部分的錢都是他所有,但仍不願意說明財產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