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200公尺內 禁設酒家電玩場
未來學校附近200公尺內,禁止設立酒家、特種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等危害兒童身心的場所。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經濟部在1個月內清查各縣市轄內距校園200公尺以內的特種營業場所,後續並輔導其遷離或轉業。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原性交易)防制條例》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
本次修法明文增訂,幼兒園及各級學校方圓200公尺內為賭博、色情、暴力「禁區」,不准新設酒家、特種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等足以危害兒少身心健康的場所。
立委王育敏表示,由於許多兒少是因為一時好奇而遭到性剝削,為了避免受害兒少被標籤化或衝擊親子關係,新法考量受害兒少的身心狀況及家庭功能,不再一律先行安置於緊急收容中心,改採多元處遇模式,視個案情形交由父母、監護人保護教養;主管機關並應指派社工人員前往訪視輔導至少1年,或至兒少滿18歲為止。
另外,為了避免兒少長時間沉迷3C產品,新法明訂不得使兒少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以免危害兒少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