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隆條款三讀 勞工權益與銀行債權平等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多項與勞工權益相關的法案,包括被外界稱為「華隆條款」的《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未來若企業倒閉,債權銀行處分擔保品所得,必須按比率清償員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且資遣費必須在30天內發給;另外,被稱為「吹哨者條款」的《勞動檢查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也三讀通過,台灣勞工的權益將更有保障。
過去許多倒閉案,因企業將廠房、設備等,提供給債權銀行作為擔保品,加上未提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導致公司倒閉後,勞工不但失業,還拿不到積欠的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其中最典型的便是華隆惡意倒閉案。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的《勞基法》修正案規定,除了將倒閉公司墊償基金的墊償範圍,從員工的6個月工資,擴大到退休金、資遣費,兩者合計6個月;還將勞工債權提升為第一順位,與銀行抵押權平行,未來若企業倒閉,債權銀行處分擔保品所得,必須按比率清償員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且資遣費必須在30天內發給。
此外,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按月提撥勞退準備,每年年底應檢視退休準備金專戶,若不足以支付次年勞工退休金額,應在次年3月前提撥差額,預計今年10月生效。
至於三讀通過的《勞檢法》修正案則規定,未來企業不得對「吹哨者」終止契約,或有其他不利勞工行為。另外,《就業保險法》修正案,收養家庭也可申請育嬰留職津貼,但若有可歸責於被保險人的原因,導致收養未經法院認可,保險人應通知限期返還所收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