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公告 不仲介赴陸換器官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在國際廣泛曝光,近日台大醫院也貼出告示,強調外科門診從未建議病患前往中國換腎,如果有人借台大醫院移植小組之名,仲介病患前往中國移植,請勿上當。對此,立委田秋堇、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理事長胡乃文及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都讚許,並呼籲其他做器官移植的醫院跟進、公開表態。
面對國際疑慮和討論台灣跟中國有器官移植的問題,田秋堇表示,台大醫院移植小組願意、做得到,其他醫院也應該做得到,從台灣做起,讓國際看到也跟著做。
胡乃文則表示,台大醫院的做法,等於在台灣醫界樹立一個榜樣,「我們希望所有醫生本著良知良能,反對不正常的中國器官來源,其他醫院也照著這方向去做。」他還強調,現代醫學觀念以為換器官身體就會變好了,其實這個觀念是錯誤的。他呼籲,從台灣所有的移植醫院做起,全世界的醫院都不用來源不明的器官,並同聲譴責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
朱婉琪讚許台大醫院帶頭杜絕黑心移植旅遊亂象,她表示,台大醫院是台灣最重要的大型醫院之一,具有國際聲譽,器官移植小組的醫生能以公告表態,這起到維護醫學倫理的標竿作用,值得讚許及肯定;她將此消息告知調查活摘器官的2位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大衛‧喬高和大衛‧麥塔斯律師,以及總部設於美國華府的「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DAFOH)執行長托斯特醫生,他們都表示贊同台灣醫界公開自清的做法。
台灣移植醫界有極少數害群之馬
朱婉琪表示,經過調查確知台灣移植醫界有極少數的害群之馬,從未告知台灣病人中國有器官來源不明、器官移植濫用的情況,也沒告訴病人去中國換器官涉及病人自身醫療安全的問題。她強調,醫生或醫護人員無論有沒有收取費用,將病人轉介或仲介到境外移植,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可廢止其醫師證書。
田秋堇疾呼,目前台灣有8,585人等待器官捐贈,她著手推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法,包括醫師在內的器官仲介者,將被課以刑責,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田秋堇也推動將器官移植旅遊的行為,納入刑事刑罰,她強調,「我們絕不能坐視台灣人做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幫凶。」
台灣政府應宣導勿赴陸器官移植
胡乃文表示,台灣政府應宣導器官捐贈,增加合法來源管道,並反對到中國移植器官,讓大家都知道中國的器官來源不明,另外,應從基礎教育入手,宣導正常的保養身體方式,減少器官衰竭的機會,有健康身體又何必換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