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隊意外】拋接特技 教部:落實安全機制
對於國內首起啦啦隊競技拋接死亡意外,教育部體育司司長王俊權表示,進行高危險項目時,校方要先有安全講習,尤其練習「金字塔」等特技,高度禁止超過3層;倘若意外發生,則需要有緊急措施標準作業流程(SOP)因應;雖然教育部早有安全規則頒發,但有些學校卻沒有依照規則辦理,未來一定會要求學校如實辦理。
教育部表示,依照安全規則,啦啦隊所做的危險動作,一定要有軟墊。從這次發生意外的個案中發現,因為沒有軟墊保護,也沒有保護員,學校明顯有疏失,若沒有忽略這塊,即使有高拋動作,也不至於有這麼重大的損失。
目前除了請學校檢討外,主辦單位大專體總、高中體總也會要求會員學校、所屬學校,落實安全機制;尤其在練習時,應有督導機制,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但不會因此禁止啦啦隊比賽。
依照〈中華民國大專院校99學年度啦啦隊錦標賽安全規則〉第3項,在連續特技轉接過程中,至少需保留一位原來底層人員、支撐員或保護員。
王俊權表示,今年2月已正式核准競賽規則、頒發安全規則,包含進行「舞伴特技──金字塔」表演時,禁止高度超過3層2.5段、不過特技動作轉接過程中,可超過2.5段,但至少要指定一位保護員在底層支撐;因為高拋不是每次都很準,當落下位置不理想時,金字塔底層四周若有保護員,可大幅降低被拋者頭部落地的危險。
保護員是在啦啦隊表演或練習危險拋接動作時,除了表演隊員外,再安排一位沒有參與表演的隊員隨伺在側,以維護安全。此外,練習的設備要有軟墊,學校也必須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