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非事實 中市再推電動車優惠
台中市推動低碳城市,去年12月由議會通過自治條例「110年部分地區得實施禁止行駛燃油機車」,低碳城市辦公室執行長黃崇典表示,推動電動機車第一階段採補助1.5萬元汰換「二行程機車」方案,但從年初網路上就傳「台中市禁摩」、近日又爆「台灣大道禁摩」,他澄清,「這些都非事實」,先期只規劃大宅門特區內禁燃油機車,屆時也將依法召開公聽會,不會匆促上路。
黃崇典19日重申,僅規劃大宅門低碳示範區禁行燃油機車,最快110年實施,且105年前將完成電動車補助等配套。
黃崇典說,市府原規劃在指定區域禁行老舊二行程機車,因二行程空汙很大,但議會中將禁行對象擴大到燃油機車,是希望確實落實低碳城市。他說,環保局自104年起補助汰舊二行程機車換電動機車,補助費額分為2類,名額各3千輛,如換車電合一式,補助1.5萬元;如換車電分離式,每輛1.68萬元,相當2年電池交換費用。◇